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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跨境金融业务手册---其他机构业务》202409 二、经常项目

《跨境金融业务手册---其他机构业务》202409   二、经常项目摘要: 二、经常项目(一) 外汇保险业务准入问:保险公司及其分支机构经营外汇保险业务,应符合什么条件?答:根...

二、经常项目

(一) 外汇保险业务准入

问:保险公司及其分支机构经营外汇保险业务,应符合什么件?

答:根据《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〈经常项目外汇业务指 引(2020 年版)〉的通知》(汇发〔2020〕14 号),保险公司及其 分支机构经营外汇保险业务,应符合下列条件:

1.经核准在境内依法登记注册;

2.具有经营保险业务资格;

3.具有完备的与外汇保险业务相应的内部管理制度;

4.近三年未发生情节严重的违法违规行为、未受到保险行业 主管部门或国家外汇管理局等部门行政处罚。

(二) 保险公司变更外汇保险业务范围或机构名称

问:保险公司变更外汇保险业务范围或机构名称,需在所在 地外汇分局办理什么业务?

答:根据《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〈经常项目外汇业务指 引(2020 年版)〉的通知》(汇发〔2020〕14 号),保险公司变更 外汇保险业务范围或机构名称,应持以下材料向所在地外汇分局 申请:

1.书面申请;

2.变更外汇保险业务范围的,提交与变更后外汇保险业务范 围相应的内部管理制度;

3.变更机构名称的,在自营业执照变更之日起 20  个工作日 内, 提交保险行业主管部门核准其名称变更的文件、保险行业主 管部门颁发的变更后经营保险业务资格证明、变更后的营业执照 复印件。

(三) 保险公司补办经营外汇业务批准文件

问:保险公司因遗失、毁损等需要补办经营外汇保险业务核 准文件应如何办理?

答:根据《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〈经常项目外汇业务指 引(2020 年版)〉的通知》(汇发〔2020〕14 号),保险公司因遗 失、毁损等需要补办经营外汇保险业务核准文件的, 应向所在地 外汇分局提交有关补办的书面申请, 包括但不限于情况说明、保 险公司内部整改措施等。

(四) 保险公司终止外汇业务备案和自动终止外汇业务资格

问:自动终止保险公司经营外汇保险业务资格的情形有哪 些?

答:根据《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〈经常项目外汇业务指 引(2020 年版)〉的通知》(汇发〔2020〕14 号),保险公司及其 分支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自发生之日起,其经营外汇保险业 务资格自动终止, 经营外汇保险业务核准文件同时失效:

1.因分立、合并或按公司章程规定解散;

2.被保险行业主管部门终止经营保险业务;

3.被人民法院依法宣告破产;

4.被上级授权保险公司终止外汇业务;

5.国家法律、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。

(转自:智汇大叔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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